8月20日,记者从海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,近日,海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水务厅联合印发关于海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,要求自9月1日起,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、开采矿产资源、取土挖砂、排放废弃土石渣等4类行为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。
免责声明:矿库网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,为了传递信息,我们转载部分内容,尊重原作者的版权。所有转载文章仅用于学习和交流之目的,并非商业用途。如有侵权,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。
点赞 0
举报
收藏 0
评论 0
局域新进境和矿业能源递补资从优方略的研讨
0评论2020-07-1634
矿产资源补偿费计算、征收有何规定
0评论2020-07-1616
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交、减交矿产资源补偿费
0评论2020-07-1618
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保障矿产资源可持续供给
0评论2020-07-159
河北确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力争3年建成一批示范矿山
0评论2020-07-1512
四川将对矿产开发、取土挖砂、排放废弃土石渣等四类行为收费
0评论2020-07-1515
海南项目开发采挖砂石土大量违规入市 或因管理缺失
0评论2020-07-1421
矿产资源补偿费纳费的标准与材料提交
0评论2020-07-1432
国土资源部将开展铁矿稀土矿等矿种“三率”标准制定工作
0评论2020-07-0933